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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2)

时间:2012-04-21 16:27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3、我省体育类专业人数报考情况及专业分布将于3月上旬在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网上办公系统(网址:http://oa.gszs.cn)公布,供学校编制计划参考。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上应按各类报考人数的比例划分,使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趋


  3、我省体育类专业人数报考情况及专业分布将于3月上旬在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网上办公系统(网址:http://oa.gszs.cn)公布,供学校编制计划参考。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上应按各类报考人数的比例划分,使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趋于合理。

  七、填报志愿

  1、参加体育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填报相关体育类学校(专业)志愿,考生应根据本人的专业特长和报考学校的招生条件填报志愿。报考各类体育专业的考生不得跨类填报志愿,只能选择自己所考的专项类填报志愿(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

  2、有关招生学校及当地招办工作人员须安排专人负责解答考生咨询和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要求考生要按我办公布的录取批次、招生院校及专业认真填报,填报的志愿内容应真实、准确,因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录取

  1、录取批次:体育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体育专科(高职)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批次。

  2、使用我省体育统考成绩专业录取划线方式:对体育类专业分别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分文理)分别划定专业课和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3、使用我省体育统考成绩专业录取方式:在规定批次录取工作时间,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向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不分文理)全部投放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以及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九、其他

  1、各招生学校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强化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周密细致地组织招生各项工作,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确保体育专业招生顺利实施。

  2、体育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我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第33号令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同时,省招生办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统考的考生,须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标准向主考学校缴纳考试费。

  4、体育类考生在录取体育类专业时,不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

  附件:201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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