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0-12-20 09:52 来源:未知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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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入学 新生于2010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院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
四、 入学
新生于2010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院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 学习年限
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三年。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最长不超过四年;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得少于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六、 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一)自费研究生硕士生每年8000元人民币,博士生每年1万元人民币。
(二)各项收费可交纳人民币或港币,交纳港币时,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汇率计价收费。
(三)学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费、医疗费、图书教材费及参加学术会议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1号邮编:100102
电话:86-10-64753231转2310孙 红
传真:86-10-64722390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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